又要來上健康教育兼婦女新知了...
星期六我大姐從新竹回來
看到前些日子曾經9天沒吃東西的她
確實消瘦不少
這次她回來是要去醫院檢查是何原因
讓她肚子痛到無法進食
星期六她去若瑟醫院時
正巧蘇治芬也因絕食四天未進食
被檢方強制戒護就醫
突然...
覺得我大姐很厲害
她---9天!勝出!(拍手~呃...好像沒什麼好驕傲的...)
經醫師超音波檢查後
說是子宮肌腺症
子宮肌腺症在子宮肌層內的分佈是散在性的,用台語來表示很貼切,叫做〝散瘤〞(腺瘤)有如拿一把沙往地上一撒,沒有明顯的範圍。
子宮肌腺症雖然是散的,但其組織如果發育快速,也會在某處形成群落,有點像子宮肌瘤,但這個集中區與周遭的組織邊界不明確,就像沙灘上某處的一個沙堆一樣,此處稱為子宮肌腺瘤。
子宮肌腺症(瘤)的症狀與子宮內膜異位者相似,因為子宮內膜在月經期會分泌大量的CA-125與子宮收縮素(前列腺素)乃造成子宮劇烈的收縮,而產生厲害的疼痛,子宮肌腺症的內膜乃直接與子宮基層相接攘,所造成的收縮效應可說數倍於子宮內膜異位,因此其經痛程度也可達數倍,CA-125的濃度也可達數倍。子宮肌腺症的經痛可說是集所有經痛之大成。
難怪她痛到無法進食
子宮肌腺症,手術無從切起(因是〝散在〞性的),最好的療法是切除子宮,若部份切除,復發性很高,常需要追加藥物療法,有的甚至需要終其一生服藥,直到更年期。子宮肌腺症的治療其困難可想而知。而在手術前診斷出肌瘤或肌腺瘤常可影響手術的方式與成功率,甚至決定手術之需要性。
醫師是建議切除子宮
但是她還在考慮另一種方法---停經
原因是她怕開刀 !
為了了解切除後有無後遺症
我上網查詢資料
結果意外查到
對我而言是很新奇的事
條件:未滿45歲,原有生殖能力,因傷病切除兩側卵巢或子宮,致不能生育者依法得請領第11級160日
子宮摘除後可領勞保殘障給付,至於能領到多少補助呢?
假設你的月投保薪資是42000元,日投保是1400元/天(指的是最後6個月的平均投保薪資)
這樣可申請1400元*160日=224000元
想不到...
子宮對女性而言
還是有這麼重大的意義
重大到---沒有它算殘障...
不過有件事讓人很迷惑
就是切除可以領錢這事
通常子宮肌腺症的解決方法
不是切除就是用藥讓它停經
這兩種方式意義上是相同的
都是讓子宮無用~
但是一種有錢領
一種沒有
這...這算不算變相鼓勵切除子宮...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