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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天一早開電腦

看到這個


瞬間

腦海中開始奏起007的主題曲

自己則像是突然接獲指令的特派員一樣

急著要出發

一時間

還差點就穿著睡衣衝去全家執行任務...>< 買涼麵去~

幸好當時腦袋有回神

想到這是我參加黃金寫手的第一個案子(呃...說case好了~案子...好像怪怪的 @@)

不能太草率

還是先把活動內容看清楚後

再來寫~

仔細看了一下

好像還滿簡單的

就是我自費去買涼麵(切~~~)

然後把照片跟文章登在部落格上(平常我網誌不就是這麼做的嗎?!)

然後參加比賽

獲選入圍就有獎品

嗯~除了自費這件事讓人^^|||外

其他還可接受啦~

好吧!

明天再去買涼麵(眾人跌倒狀)

這種不是送來的

還要我自己大熱天去買來試吃的

我通常沒那麼熱血...^^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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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shari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3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