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天一早開電腦
瞬間
腦海中開始奏起007的主題曲
自己則像是突然接獲指令的特派員一樣
急著要出發
一時間
還差點就穿著睡衣衝去全家執行任務...>< 買涼麵去~
幸好當時腦袋有回神
想到這是我參加黃金寫手的第一個案子(呃...說case好了~案子...好像怪怪的 @@)
不能太草率
還是先把活動內容看清楚後
再來寫~
仔細看了一下
好像還滿簡單的
就是我自費去買涼麵(切~~~)
然後把照片跟文章登在部落格上(平常我網誌不就是這麼做的嗎?!)
然後參加比賽
獲選入圍就有獎品
嗯~除了自費這件事讓人^^|||外
其他還可接受啦~
好吧!
明天再去買涼麵(眾人跌倒狀)
這種不是送來的
還要我自己大熱天去買來試吃的
我通常沒那麼熱血...^^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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