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午看到驚世媳婦又暴衝了

從她爸執政八年至今

這是唯一一次

我因感受到她的驚恐而對她有0.5分的同情 @@

看到她按手機發抖的手

我想那應該是太生氣而不是太害怕吧

我就是同情她這一絲絲

因為她似乎真的相信她爸她媽教她的道德觀念

而不覺得自己現在所說的每一字

都在在的顯示出自己已扭曲的道德觀

所以她才能義正詞嚴的說別人的不是

而忽略了是.非這亙古不變的道理

她覺得委屈

為什麼大家都污錢卻只有她們家要被攻

這是烏賊的生物本能???

還是受全台盛行的比爛心態的荼毒???

人家污錢

所以我也污錢

然後就等於污錢這事是對的嗎?

人家殺人

我也殺人

可是那人沒被抓

但我卻被抓

所以是警察迫害我?!

這件洗錢案沒那麼多的複雜問題

它就只有一個問題

那就是---道德觀該重建了!

如果一個人能謹守<不貪小便宜>

那他就不會認為

反正錢是人家送來的

我又沒要他送

所以放進戶頭裡不但不算貪污

錢!還很乾淨

問題是如果你只是個市井小民

會有人送你巨款嗎?

所以你這錢是因你的職務而得來的

而送你錢的人當然更是有所求

才會消耗金錢以求換取另一筆更大的錢或好處

這不就是貪污賄賂?!

要將自己的行為合法化

是看是.非.黑.白的!

而不是三人成虎就算的!

所以我這0.5分的同情

就是同情她

連自己錯了都不知道~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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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shari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2) 人氣()